拿違建來對比偷錢,兩邊的不對等性太高 但用違建比喻闖紅燈,兩者都是行政罰。 我倒是覺得還可以 先講違建,違建是違法沒錯。 但違建的罰則是什麼? 罰則就是違建的屋子政府會把它拆掉。 既然如此,那他自已先拆 房子都拆了,違法的結果就不存在 就等於沒有違法。 當然會有人問,闖紅燈出事誰負責。 問題是闖紅燈的罰責,跟闖紅燈出事的罰責。 兩者在法律上,本來就是完全不同的罪 就好像殺人未遂跟殺人是不同罪責一樣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.200.117.19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atePolitics/M.1708737707.A.DE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