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willieyang (willie)》之銘言: : 各位先進 大大 : 只有我這樣想嗎 : 以前學民法的時候遇到佔用土地違建 : 不是最常用的是 拆屋還地嗎 : 不如就請NET自己拆一拆 還給市府呀 : 對了 如果真的這樣做 我應該會去錄影紀錄 想太多了 風險成本太大 首先是要拆除也要有執照 市府不可能會給 再來 就現有公布的合約(市府對大日的) 清楚明訂 整棟(包含2~4F)要T回市府 主富只是身為"協力商"還簽名了 產權官司非常有可能會輸 這樣拆了有什麼風險? 蓋 花了三億 拆除不用錢? 產權官司輸了 還要再賠回市府 同時所有商家不能營運的賠償 也就是 蓋 + 拆 + 賠整棟拆的錢 + 賠租出去商家不能營運的錢 風險成本太高了 .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23.136.113.8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atePolitics/M.1708571547.A.4F2
asiasssh: 你說錯了 本板的論點是2-4樓是NET資產 111.71.212.190 02/22 11:16
asiasssh: 大日憑甚麼移交NET的資產 謝謝 :) 111.71.212.190 02/22 11:16
hlcian: 最終應該是會要移交市府啦 但就是要走法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hlcian: 院流程看NET要開多少法院判給多少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hlcian: 不過有人等不住直接硬幹….就燒起來囉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Apasiri: 問卦:有包養SD的卦嗎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palindromes: 產權官司拼一下啊 223.141.143.9 02/22 11:22
DosTaLiCa: 的確 一直在有人硬幹這件事情 59.124.228.83 02/22 11:23
DosTaLiCa: 基市府聰明就該默默等法院判強制執行 59.124.228.83 02/22 11:24
ccl007: NET的策略就學李明哲老婆 他們不會拆 122.100.80.235 02/22 11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