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ssxass (包子)
標題Re: [討論] NET不如直接拆一拆還給市府
時間2024-02-22 11:12:25
※ 引述《willieyang (willie)》之銘言:
: 各位先進 大大
: 只有我這樣想嗎
: 以前學民法的時候遇到佔用土地違建
: 不是最常用的是 拆屋還地嗎
: 不如就請NET自己拆一拆 還給市府呀
: 對了 如果真的這樣做 我應該會去錄影紀錄
想太多了 風險成本太大
首先是要拆除也要有執照 市府不可能會給
再來 就現有公布的合約(市府對大日的)
清楚明訂 整棟(包含2~4F)要T回市府
主富只是身為"協力商"還簽名了
產權官司非常有可能會輸
這樣拆了有什麼風險?
蓋 花了三億 拆除不用錢?
產權官司輸了 還要再賠回市府 同時所有商家不能營運的賠償
也就是
蓋 + 拆 + 賠整棟拆的錢 + 賠租出去商家不能營運的錢
風險成本太高了 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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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asiasssh: 你說錯了 本板的論點是2-4樓是NET資產 111.71.212.190 02/22 11:16
→ asiasssh: 大日憑甚麼移交NET的資產 謝謝 :) 111.71.212.190 02/22 11:16
→ hlcian: 最終應該是會要移交市府啦 但就是要走法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→ hlcian: 院流程看NET要開多少法院判給多少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→ hlcian: 不過有人等不住直接硬幹….就燒起來囉 39.14.56.13 02/22 11:17
推 Apasiri: 問卦:有包養SD的卦嗎 39.14.56.13 02/22 11:17 推 palindromes: 產權官司拼一下啊 223.141.143.9 02/22 11:22
→ DosTaLiCa: 的確 一直在有人硬幹這件事情 59.124.228.83 02/22 11:23
→ DosTaLiCa: 基市府聰明就該默默等法院判強制執行 59.124.228.83 02/22 11:24
→ ccl007: NET的策略就學李明哲老婆 他們不會拆 122.100.80.235 02/22 11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