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一天你出租你一塊有一層樓的建築物和地 承租戶在你租借的建築物與用地做了些更動 承租戶除了翻新你原本的建築物外 還在原建築物上應該了商業用途樓層 假設增蓋了10層好了 那試問這樣的情況 在你要收回你的地和建築物的租約時 那些什麼是你的財產? 照正常道理和邏輯來說 應該所有的一切都應該是你財產才對 因為增蓋部分不再租約適用範圍 完全是租戶無償幫出租人的行為 但換個角度看 原本出租人的地和建築物早已是事實 應該也早就在土地管理單位有登記在案才對 也就是說原先建築物以上增建的部分 應該算是違建物 而租約結束 照理原出租人若出租人要求 是有義務還原狀態歸還才對 出租人還要求與堅持擁有產權是不是搞錯什麼 還是說商業用途建築的適用法律相關規定 和一般民眾的相關規定是不一樣的 商業建築的違建標準有特別的規定 龍年以來 台灣真是天天有新奇的事件 天天有神奇的邏輯 龍年好熱鬧 超多神奇的新知識出現啊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23.141.13.4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atePolitics/M.1708569765.A.4D4
piliwu: 誰蓋的就是誰的,我有親戚打過官司很難搞42.73.144.12 02/22 10:44
yoyoruru: 有建照 沒點交轉移 你要不要重看一遍101.12.114.78 02/22 10:45
piliwu: 早期合約沒寫清楚很容易發生這種糾紛42.73.144.12 02/22 10:45
EXIONG: 看當時合約內容 如果變動後未登記 仍算地211.21.230.200 02/22 10:45
EXIONG: 主的211.21.230.200 02/22 10:45
mark1888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211.21.230.200 02/22 10:45
RS44: 這齣的結尾何時要公佈42.73.138.103 02/22 10:46
EXIONG: 商業用途本來就不一樣 這是可以去 申請 變211.21.230.200 02/22 10:47
EXIONG: 更的 怎麼變要看你的手段211.21.230.200 02/22 10:47
EXIONG: 我如果是地主 加上建物登記為非法 就去重211.21.230.200 02/22 10:54
EXIONG: 新確認建地產權 都是我的211.21.230.200 02/22 10:54
Quaranta: 有人包養過洋鬼子嗎211.21.230.200 02/22 10:54
piliwu: 沒有地主同意違約是一回事,上面產權又是42.73.144.12 02/22 11:26
piliwu: 另一回事42.73.144.12 02/22 11:26
piliwu: 通常地主要拿錢出來解決42.73.144.12 02/22 11:26
piliwu: 所以地主要去看講不知道的都有鬼這是當地42.73.144.12 02/22 11:27
piliwu: 主的常識42.73.144.12 02/22 11:27
schlemm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42.73.144.12 02/22 11:27
piliwu: 一般地主會一年看自己的土地3-4次有沒有42.73.144.12 02/22 11:28
piliwu: 被偷蓋42.73.144.12 02/22 11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