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就是基隆市政府和大日簽行政契約,大日和net簽一般的民事契約 由於行政契約不得依照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,所以應該回歸民事法院 執行名義可以藉由公證或是訂立自願執行的方式取得,否則只能藉由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 義 假設基隆市政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,該執行名義也只能針對大日,而net認為該財產為自 己所有,可以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 第三人異議之訴原則上不停止執行,但是可以提出擔保停止執行 以上是理論上在法律上該怎麼做 ※ 引述《songgood (ilovegoodgame)》之銘言: : 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: 然後把廠商踢掉 : 一切照合約走 : 這樣有違法嗎 : 看綠政論都在講 : 是優良廠商 :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: 而不是把人踢走 : 跟別人簽約 : 所以NET : 到底有沒有違法 :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42.78.46.17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atePolitics/M.1708500745.A.E6E
sinon0123: 是阿 沒錯 61.57.99.104 02/21 15:33
gfabbh: 結果行政法院把Net的假處分聲請踢給民事 101.9.99.143 02/21 15:36
gfabbh: 法院,所以確定這案真的是行政契約嗎? 101.9.99.143 02/21 15:36
sd2567: 因為基隆市政府跟NET屬於民事 223.137.229.22 02/21 15:42
g9122xj: 這是民事部分本來就要打的官司,現在是基 49.216.173.146 02/21 15:44
sashare: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49.216.173.146 02/21 15:44
g9122xj: 隆市府沒有法院裁定就破門點交,這是刑事 49.216.173.146 02/21 15:44
H23324216: 好像沒看到執行處到場執行,警察違法了 42.70.222.232 02/21 16:00
vbox: 為甚麼要經民事法院 不能市府代為執行嗎220.138.217.206 02/21 16:09
foxey: 違法執行無誤 59.124.242.209 02/21 16:17
neverlight: 再怎麼樣一句話就是法院才能強制執行 39.10.64.49 02/21 16:23
sijiex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39.10.64.49 02/21 16:23
neverlight: ,沒有市政府直接帶警察破門的 39.10.64.49 02/21 16:23
bulden: 某人又在曲解OT合約的內容,你約滿當下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4
bulden: 所有的糾紛就要乙方和第三方自行處理了!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5
bulden: 今天一堆扯要等法院強制執行的,要不要去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5
bulden: 搞清楚合約的乙方是誰?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5
VLADINA: 問卦:有包養SD的卦嗎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5
bulden: https://imgur.com/14hVUrZ 210.201.91.224 02/21 16:36
ytwu: 8樓:市府是行政權、法院是司法權,就算市 114.136.202.50 02/21 16:41
ytwu: 府要「代為執行」也必須法院有判決 114.136.202.50 02/21 16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