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做到這一點,要先把你家過戶給我 然後請你出去,這已經是我家,我愛怎麼搞都是我的事 最後,也許是四年後,也許是八年後,我就會把你家還給你 保證做到 這樣,你支持我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63.32.67.21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atePolitics/M.1704850343.A.AE4
LBJ2ndKing: 啥白癡邏輯 49.216.163.21 01/10 09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