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看法啦 這個嘛 老師遇到突發暴力攻擊事件 第一時間應該是保全證據 找學務中心/訓導室和輔導室處理吧 通報家長 多半這個時間點事情就搓掉了 如果老師回去越想越不對勁 當然是可以報警處理 但警察比較細膩的操作是要求下班下課後到案說明 直接去學校抓 你也不知道直接是好是壞 屁孩拿進警局當勳章 越混越大尾 也是有可能的啊 至於和解那都是個屁話 都進入法律程序了 就是要他法律流程走一圈 最好被判刑 都不爽到要報警 大家都不要假仁假義了吧 家長不爽 你家的事 誰叫你不會教小孩 ※ 引述《ks802ccc (circcuss)》之銘言: : 快訊/警入校園帶走學生...盧秀燕向老師道歉 請教育局訂出SOP : ETtoday新聞雲 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1203/2866332.htm : 記者游瓊華/台中報導 : 台中市傳出有國小老師被學生拿樂樂棒球球棒打後,因為不滿孩子道歉態度憤而報警,制服員警直接進校園,並在老師要求下,將當事學生帶回做筆錄。昨(2)日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此案,並要求校長到議會備詢,市長盧秀燕震怒,痛斥教師「不適任」、校長「領導無方」。今天在總質詢前,盧秀燕接受訪問表示,要向忠信國小的老師致歉,「話說得太快了」,但強調學校或警方在處理此事的程序需要改進。 : 盧秀燕表示,現在教育孩子不容易,所以老師教孩子過程中有時候心力交瘁,完全可以理解,為何老師會這樣子做,應該要了解前因後果,因為老師有其辛苦的地方。盧秀燕表示,誠如教師會所說的,她昨天說老師不適任,「我覺得我話說得太快了,太早下結論,必須向老師致歉。」 : 盧秀燕也提到,各局處對於法律要有更好的認知,因為少年權益法、少年事件處理法有非常嚴謹的規定,孩子當時並非現行犯,且按法必須要由法定監護人或家長陪同才可以,否則就是違法,我們一定要加以檢討,否則孩子有可能就這樣被帶走,而且還違法。 : --- : 媽媽市長願意道歉並且慈悲為懷,我們還是要給予肯定吧!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11.240.25.13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93931.A.66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