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.媒體來源: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ETtoday新聞雲 2.記者署名: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記者鄧木卿 3.完整新聞標題: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進校園帶走小六生懲處出爐 台中2警記申誡...所長調職 4.完整新聞內文: ※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!違者刪除(政治類水桶3個月),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!可詳看版規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2名員警今年3月接獲一所國小老師報案,指稱校內發生師 生糾紛案,員警進入校園後帶走1名小六生,引發議論,連市長盧秀燕都非常生 氣,要求重懲,警察局也對2名員警各記1支申誡,時任所長督導不周,予以口 頭告誡。 台中市議員李中上午在市議會上爆料,今年3月時,一名小六學生和體育老師發生 爭執,老師出手壓制小朋友,小朋友不滿反擊,拿起樂樂報球棒揮棒打老師,事 後學生道歉,但老師無法接受,隔天打電話給派出所,沒多久2名員警到校將小孩 帶到派出所、做筆錄,甚至移送少年法庭。 警方表示,2名員警進入校園協同學生返所釐清緣由,執法程序未臻周延,致觀感 不佳,以查明疏失並處分在案,各記1支申誡,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周,予以口頭告 誡,幾天後,該所長平調非主管職務,不過,警方強調,該員會調動是之前就因 個人生涯規劃提出,和此事無關。 本分局持續加強宣導同仁,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應恪遵內政部警政署函頒「警察人 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」規定及流程,以確保校園自治權利及安全。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1202/2865881.htm 6.備註: 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(以天為單位),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,超貼者水桶,請注意 ※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(包含連結、標題等) 阿所以 這兩個記申誡的員警 跟調職的所長怎麼辦? 有要取消處分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23.51.153.11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93174.A.3F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