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建議以後 小孩打老師不需要處理 小孩打小孩也不需要處理 小孩性侵老師也不需要處理 小孩性侵小孩也不需要處理 小孩打死老師也不需要處理 小孩打死小孩也不需要處理 這樣規則有確立之後就不用糾結了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60.251.219.7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92253.A.EE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