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一年案件量高達上百萬件,法官只有一千多人 平均下來一個法官一年要負責高達上千上萬件案子 大部分法官心態一定是為了快速結案隨便亂判 現在一堆恐龍法官是不是因為法官的職缺太少了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19.14.80.5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91591.A.28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