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現在真的金叩連 被打報警還不行 打人就是刑事案件 充其量就是涉及刑法跟少年事件處理法的適用而已 台灣就是太多情>理>法 創造了一些毫無客觀標準的判斷方式 導致有心人一直鑽漏洞 實在金叩連 ※ 引述《sf910132 (飛過天空的羽毛yy)》之銘言 : 先前檢察官家長直接進入幼兒園 : 被處理的很慘 : 現在警察進入小學 : 大家在支持老師了 : 那以後學生打架,也不用老師處理了吧 : 直接全抓進派出所處理就好了吧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7.53.249.7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89615.A.A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