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媒體來源: 三立新聞網 2.記者署名: 林昀萱 3.完整新聞標題: 師報警抓小六童稱給「警惕」律師點關鍵氣炸:連基本常識都沒有 4.完整新聞內文: 今年3月,台中市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,期間學生持樂樂球棒攻擊 老師,雖然事後有向老師道歉,但老師仍在隔日報警,校方則任由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 ,案件曝光後引發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教師「不適任」。律師林瓊嘉也氣壞痛批員警 及校方「基本常識都沒有」。 還原事發經過,小六學生在今年3月26日課堂上與老師發生糾紛、持樂樂棒球棒打老師, 隔天向老師道歉,但老師認為學生態度不佳報警,兩名員警進入校園把學生帶派出所製作 筆錄,移送少年法庭。這名教師原先堅持提告,但在製作筆錄後選擇撤告,表示只想要「 嚇嚇學生」給警惕。整起事件因家長向台中市議員李中投訴才曝光,也讓盧秀燕非常痛心 ,痛批孩子道歉教師卻要追究報警是「非常錯誤的示範,不適任的老師」,要求「教育局 重辦重懲,專案報告檢討,該區督學一併檢討」。 對此,警方還原經過,表示當時因老師堅持提告,因此在將人帶回前有先通知學生家長, 家長因工作無法即刻到場,先將人帶回去警局了解情況後才由趕赴的家長陪同製作筆錄。 第一分局表示,2名員警在處理案件時,穿制服、開巡邏車進入校園,已違反《警察人員 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》規定,記申誡一次處分。後續將加強宣導,要求員警進入校園處 理師生相關案件時,應穿著便服、使用偵防車,低調處理。 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律師林瓊嘉也表示依照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以兒少利益優先、 以教育代替處分,痛批員警及校方連基本常識都沒有,竟拿警察來嚇唬學生,那還要老師 作什麼?強調14歲以下不構成成人犯罪,保障兒童身心才是警方及教育界該聯手的事情。 5.完整新聞連結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https://pse.is/6sfc5b -----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23.137.215.9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33189079.A.3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