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.媒體來源: ETtoday 2.記者署名: 記者吳銘峯/台北報導 3.完整新聞標題: 協助陸資「愛奇藝」入台營運 媒體人范立達無罪改判刑5月 4.完整新聞內文: 媒體人范立達2015年間協助北京愛奇藝在台進行業務,並登記為「歐銻銻娛樂」負責人, 之後經濟部清查陸資,又轉成立「斯翠明科技」,繼續經營愛奇藝業務。檢方依違反《兩 岸條例》,一審判決無罪,但高等法院8日二審改判范立達有期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。 同樣遭到二審逆轉改判有罪的,還有斯翠明科技顧問楊鳴,以及斯翠明科技登記負責人趙 善真。楊鳴原本為北京愛奇藝高級副總裁,至於趙善真則是歐銻銻娛樂財務主管。2人原 本與范立達一審均獲判無罪,但二審將楊鳴改判刑5月、趙善真判刑3月。 根據高院公布的判決指出,楊鳴在北京愛奇藝公司決策下,決定進入台灣擔任負責人、趙 善真擔任財務主管。之後楊鳴就在2015年10月8日向經濟部登記成立歐銻銻娛樂公司,隔 月10日又找上范立達,由范立達擔任公司登記負責人,並與楊鳴共同掌管公司業務。 至於北京愛奇藝則於2016年1月起,陸續匯入資金供歐銻銻公司在台灣從事北京愛奇藝公 司之業務活動。沒多久,經濟部「投資審議委員會」懷疑歐銻銻公司營運資金來源,進行 調查。 楊鳴等人又於2020年6月間改成立斯翠明科技公司,改由趙善真擔任登記負責人,楊、范2 人則改任公司顧問,實際上仍掌管公司大權,斯翠明公司則取代歐銻銻公司,繼續經營愛 奇藝相關業務。案經檢調單位調查後,檢方對范立達等3人,依照違反《兩岸條例》「非 法為業務活動罪」提起公訴。一審查無實證,判決3人無罪。 案件上訴二審,高等法院審理後,根據相關公司往來的電子郵件,認為歐銻銻公司與斯翠 明公司之人事、預算、業務、財務、組織等,均直接聽命於北京愛奇藝公司,根本就是北 京愛奇藝公司非法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之工具。因此高院改認定3人有罪,將楊、范二人分 別判刑5月,趙善真判刑3月,均可以科罰金 5.完整新聞連結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0508/2734745.htm 6.備註: 得罪了還想跑,無罪讓你變有罪 --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15152667.A.066
chadmu: 改標題滾去水桶220.129.212.195 05/08 15:18
preisner: 好笑,所以現在誰不能看愛奇藝???60.248.161.28 05/08 15:20
realmd: 5個月的罰金比律師費還便宜 懶的打官司吧 118.232.44.47 05/08 15:21
coon182: 該標題掰掰 27.51.65.77 05/08 15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