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! 我認為刑法有很大的問題 就是精神問題減刑 未滿18歲減刑 如果偷個東西 打個人,因為精神或年齡問題而減刑,我認為是可以的 譬如國中乾哥故意殺人 照理說是要死刑的 現在他因為刑法優待,有可能15年後就出獄了 如果國中乾哥把人打一打 傷害罪減刑 我認為尚可接受 簡單講 死刑的罪 不應該因為精神或年齡而減刑 可不可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11.240.133.10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04009593.A.D40
clark03188: 范婦就綠色提名不分區,你奈她何? 111.83.108.31 12/31 16:01
gfabbh: 刑罰不可能不考慮行為人的主觀因素的。不 101.9.135.16 12/31 16:03
gfabbh: 然如果行為人的精神狀況不佳是因為長期被 101.9.135.16 12/31 16:03
gfabbh: 被害人家暴所致的,要不要減刑。 101.9.135.16 12/31 16:03
sheng76314: 殺警察外役監 42.77.125.52 12/31 16:03
Merzario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42.77.125.52 12/31 16:03
johnhmj: 減到沒死刑也不會被歐盟罵 101.12.93.129 12/31 16:06
derrick1220: 殺人與隨地大小便同罪 101.137.36.171 12/31 16:07
johnhmj: 美國在2005年停止未成年死刑 101.12.93.129 12/31 16:07
johnhmj: https://w.wiki/8eDa 101.12.93.129 12/31 16:12
ketrobo: 簡單講,量刑從來都忽視受害者 223.137.204.12 12/31 16:12
Muzaffer: 樓下被包養 223.137.204.12 12/31 16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