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MJdavid (膽固醇歐吉桑)》之銘言: : 剛剛看到爆料公社的爆料 發生在屏東 : 紅衣神經病持刀砍人,遭眾人群攻倒地 : https://reurl.cc/gaXDD4 有影片 : 如果神經病被鋤頭打死了 打人的人犯什麼罪? 根據魯妹常年看台灣啟示錄的經驗 還有近年辣台妹司改後的判決結果整理看完影片的想法 首先 紅衣男子"疑似"剛持刀砍人 即便武器目前還在手上卻沒有繼續行兇之意圖 所以群眾不符合自我防衛 這至少是傷害罪 縱使是自我防衛 一般人應該是先奪刀而不是烙人來 而從背後偷襲被害者(影片中紅衣男子) 群眾都自備武器 算是有預謀 不過有抄寫佛經有悔意 還可教化 我預測這次判決應該是 1. 持鋤頭男子殺人未遂起訴 不過會輕判 2. 其餘同夥妨害秩序罪 兩年附近的刑期 各位有何看法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59.125.219.19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00715613.A.B23
macassans: 屏東好所在 223.136.87.92 11/23 13:02
achiyeng: 明天來dpp的法務部上班唷 還是法院也可 111.242.233.89 11/23 13:03
sck3612575: 裡面有幾個人身上都有被砍痕跡了 114.36.212.55 11/23 13:03
vowpool: 有精神病->無罪 其他人傷害神經病->有罪 125.227.40.62 11/23 13:04
Risedo: 好法律 不用改111.242.133.105 11/23 13:05
piggyoil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111.242.133.105 11/23 13:05
phix: 為民除害 223.137.198.70 11/23 13:05
venomsoul: 刑法現行犯逮捕前要先消除抵抗能力 111.83.182.40 11/23 13:06
venomsoul: 不過台灣加害者無罪、受害者凌遲 111.83.182.40 11/23 13:07
w9: 面對現行犯任何人本就可以動用強制力實施逮捕 49.216.111.47 11/23 13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