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.媒體來源:ETtoday新聞雲 ※ 例如蘋果日報、自由時報(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) ※ Yahoo、MSN、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2.記者署名:黃翊婷 ※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,請勿張貼,否則會被水桶14天 ※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:法新社 3.完整新聞標題: 男童上課喧嘩遭巴頭 補習班女助教要坐牢4個月 ※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--->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.完整新聞內文: 31歲周姓女子曾在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助教,2022年10月間因為不滿男童A(當時未滿12 歲)在課堂中喧嘩,一時氣憤竟徒手巴頭,一審被台北地院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 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,得易科罰金12萬元。但檢方上訴認為,受害者是兒童,不能讓 加害人易科罰金,最終獲得二審法官認同,全案確定。也就是說,周女必須為此入監服刑 4個月。 判決書中記載,周女曾在新北市某補習班擔任助教,當時A童是該補習班的學生且未滿12 歲,2022年10月20日晚間7時許她因為不滿A童在課堂中喧嘩,一時氣憤,竟徒手攻擊頭部 ,導致A童受有頭部疼痛、頸部鈍挫傷等傷害。 台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,周女為補習班助教,對A童負有教導保護責任,卻做出損害孩童 身體健康的行為,導致A童受傷、造成心理陰影,行為實在不可取,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 行,過去沒有前科,犯後態度尚可,於是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 月,得易科罰金12萬元。 然而,檢方上訴表示,周女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7年6個月 ,而非有期徒刑5年,應當不能易科罰金,一審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顯然有違誤。 二審法官認為,周女犯罪事實明確,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罪,可予以加重處罰,依據刑法 第277條第1項之法定刑度,有期徒刑部分原為「5年以下」,經加重後,最重本刑為「7年 6個月以下」,依法自不得宣告易科罰金,檢方上訴確實有理由,考量到周女至今仍未與A 童及其父母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失,最終裁定撤銷原判決關於刑之部分,全案確定。也就是 說,周女必須為此入監服刑4個月,無法易科罰金。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31122/2628045.htm ※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,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6.備註: 現在小孩越來越難管了 以後遇到就忽視就好 反正不是自己家的小孩 老師上班打卡領薪水就好 不要多事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.170.89.7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00642589.A.CC6
ncc5566: 五樓想要被巴龜頭 223.137.52.110 11/22 16:43
intointo: 4個月 42.76.120.105 11/22 16:43
k385476916: 可憐啊愛管閒事 42.73.189.37 11/22 16:44
trewq22222: 嗯嗯 一堆更嚴重的可以免坐牢 低能司 101.9.39.245 11/22 16:44
zxc2331189: 可憐 自己忍不了小孩吵 還去當助教 61.221.98.2 11/22 16:44
ludi: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61.221.98.2 11/22 16:44
OPPAISuki: 啥? 這麼嚴重?巴個頭要判4個月不能罰金 36.225.144.37 11/22 16:44
luben: 當初只拿錢不要辦事就好 可憐哪 1.171.213.251 11/22 16:45
aero021: 這樣台灣有多少父母要坐牢啊? 1.170.83.179 11/22 16:45
OPPAISuki: 一堆詐騙酒駕垃圾 都可以易科罰金= = 36.225.144.37 11/22 16:45
nakayamayyt: 這個時候就知道加重了 殺小孩就不會 118.161.149.44 11/22 16:45
peernut: 那個包養網人最多XD 118.161.149.44 11/22 16:45
zpeople0116: 老師下次記得喝酒完再打 39.9.35.45 11/22 16:45
RRADA: 所以看到學生就放著讓他爛就好,反正以後也 111.249.172.17 11/22 16:46
RRADA: 是當詐騙車手的命 111.249.172.17 11/22 16:46
pnsboy: 比酒駕還慘 建議下次做壞事先喝酒 42.73.227.122 11/22 16:46
ChungLi5566: 可憐 領薪水就別做多餘的事 111.81.27.251 11/22 16:47
xikimi: 我妹上包養網被我發現= = 111.81.27.251 11/22 16:47
sunday0913: 頸部鈍挫傷,巴很大力齁 101.10.7.103 11/22 16:48
LoveMakeLove: 不錯 傷害罪 不和解進去蹲 36.226.235.99 11/22 16:48
OPPAISuki: 不知道的人 以為她犯什麼重罪 離譜 36.225.144.37 11/22 16:49
ffffaaaatttt: 當老師才多少錢?不要多做有的沒的啦 163.19.175.138 11/22 16:49
yoher: 在西方是重罪 116.241.160.27 11/22 16:49
Avero: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... 116.241.160.27 11/22 16:49
WiserWilly: 希望我國中老師也一起抓去坐牢 123.192.232.26 11/22 16:50
zz71: 長大就可以加入民眾堂了 101.137.241.51 11/22 16:50
Stunts: 一審法官是法盲嗎?123.193.170.239 11/22 16:50
tmgl: 讓全班孤立霸凌不就好了 59.115.47.11 11/22 16:50
hmcedamon: 希望我那些恩師也都被抓去坐牢 60.251.199.140 11/22 16:51
ejoz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60.251.199.140 11/22 16:51
achi56: 如新聞為真,我國中小老師都應該進監獄了 101.12.28.105 11/22 16:52
www8787: 不能易科罰金真嚴重== 8+9打人都沒這待遇 36.225.158.163 11/22 16:52
Smallsh: 樓下IntelNNP 想被兔兔IU巴頭 114.38.132.232 11/22 16:54
eric2016: 不能巴頭那乾脆掛狗牌好了垃圾死小孩114.136.230.107 11/22 16:55
ultraccs: 這個傷害到脖子有傷口 傷到腦袋問題更 42.76.154.108 11/22 16:57
FishRoom: 樓下被包養 42.76.154.108 11/22 16:57
ultraccs: 大 依據台灣刑責差不多啦 在外國只會更 42.76.154.108 11/22 16:57
ultraccs: 重吧 42.76.154.108 11/22 16:57
lats: 把不到妹妹就巴頭 36.225.112.35 11/22 16:58
wc1207: 真得可憐 180.217.34.153 11/22 16:59
spirit119: 判四個月 也太輕了吧 法官都菩薩是不 101.138.122.47 11/22 17:02
KsiR: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101.138.122.47 11/22 17:02
spirit119: 是 101.138.122.47 11/22 17:03
darkMood: 笑死,砍人都可能交保,這不行????????? 175.181.111.5 11/22 17:07
r0ck123: 交保跟要不要坐牢服刑是有關喔 法盲嗎 42.72.107.247 11/22 17:08
huangjyuan: 時代不同啦 以前是家長拜託老師管教 27.51.9.122 11/22 17:12
huangjyuan: 現在真的不能再動手了 27.51.9.122 11/22 17:12
peoples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27.51.9.122 11/22 17:12
yuta02: 垃圾小孩就是欠打 39.14.41.75 11/22 17:13
ponkd: 一定沒黨證 42.79.2.82 11/22 17:17
baldhead0606: 笑死!難怪學生沒人要管! 114.42.194.48 11/22 17:18
doornice: 別人的小孩當作空氣就好了!125.224.144.157 11/22 17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