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ightKevin: 競業禁止基本上沒有成立的可能 09/17 20:18
→ jalsonice: 競業競爭有期限 還要付錢的 09/17 20:18
推 Bencrie: 基本上都寫爽的。都沒在付錢的 09/17 20:22
→ uv5566: 競業要有一定對價關係 不是寫了就有 09/17 20:24
推 labbat: 沒有那麼複雜,旋轉門條款就是在描述離職後續的契約 09/17 20:24
→ labbat: 而不是在離職瞬間就契約失效 09/17 20:25
推 as3366700: 看判決書就是 大前提違約要有補正期 春魚沒給 所以後續 09/17 20:26
→ as3366700: 主張都沒用了 再來競業三點 第一點不是僱傭關係 無效 09/17 20:27
→ as3366700: 第二點 他當V跟你經紀公司有什麼關係 不算同行 無效 09/17 20:27
→ as3366700: 第三點 你沒給補償競個屁的業 無效 09/17 20:27
→ tsubasa0922: 但整體來說因為補正,所以不管怎樣都輸爛XDD 09/17 20:35
→ spfy: 別說一般人 就算很多公司專門寫合約的都喜歡加上一條競業 09/17 20:39
→ spfy: 感覺加上這條就可以無條件的爽賺了 09/17 20:39
推 kskg: 競業條款大多都是拿來騙不懂的社會新鮮人 09/17 20:48
推 vladmir: 競業禁止要成立很簡單啊 肯付他錢就可以成立了 09/17 21:06
→ karta273745: 要啟動這個 公司要給錢啊 沒給錢的競業禁止是無效的 09/17 21:12
→ karta273745: 台灣公司 大部分都馬讓人簽之候用這個嚇人又不給錢 09/17 21:12
→ scarbywind: 你肯付錢人還會跑嗎(X 09/17 21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