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人意見 A9可以留 之前擔任版主的某版 也有「無關」(非本版事務)這條 不過刑度是否要縮減一下 從90改為30 另外 政治文的部分 我不贊成全禁 但 發棒球文之後的期限是否應該縮短 從30天改為7天或14天之類的 不然發一篇棒球文 保一個月 有點賺耶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36.225.16.3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BaseballXXXX/M.1720106148.A.3CA
jeff1013: 你之前擔任的那版怪人更多啊 07/04 23:16
ponsquare: 支持七天啦 4x不能忘了自己的根 07/04 23:17
Fitzwilliam: 我建議政治推文也要限制一個月內發過棒球文 07/04 23:17
u10400068: a9是可以留的,但罰則跟判斷標準要更清晰 07/04 23:17
Fitzwilliam: 不然之前有些帳號根本沒發過文,擺明來推文帶風向 07/04 23:18
Fitzwilliam: 甚至挑釁其他版友的 07/04 23:18
BBOYstyle10: 可以討論啊 07/04 23:18
ponsquare: 推文的限制我覺得七天內有發過棒球相關推文就能算這樣 07/04 23:20
ponsquare: 也行 07/04 23:20
donny51116: 7天合理 07/04 23:22
YongBurger: 推縮短天數 07/04 23:26
hansvonboltz: 可以規定,棒球文的篇數至少要佔總篇數的幾趴,這 07/04 23:28
hansvonboltz: 樣有料嗎 07/04 23:28
BBOYstyle10: 幾%的那個想法有料 但抓很難抓欸 07/04 23:38
GGlovehannah: 樓上我也有想過這樣 07/04 23:38
rain0212: 政治要不全的扔了? 07/04 23:43
hansvonboltz: 或近十篇至少幾趴醬 07/04 23:46
my1938: 以前的A9還蠻好遵守的吧,是後面才被搞爛 07/04 23:52
blueash: 以前還好吧 是後來某人來搞後才很奇怪 07/05 01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