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媒體來源: TVBS 2.記者署名: 蘇憶歡 3.完整新聞標題: 「沒說對不起」捷運車廂內被踩到腳 男手扶梯上怒踩回來 4.完整新聞內文: 兩個大男人竟在捷運站內展開踩腳大戰!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先前搭乘捷運到西湖捷運站 下車,疑似因人潮擁擠,導致後方一名羅姓男子不慎踩到他的腳,當下林姓男子要求對方 道歉他卻不予理會,竟氣到在手扶梯上反踩對方的腳。羅姓男子自覺被欺負,強行拉住林 姓男子背包並將他推向欄杆,雙方爆發口角因而報警互告。案經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 為雙方均涉犯強制罪,分別判處拘役10、30天,可易科罰金。 判決書指出,去年12月5日早上7點多,林姓和羅姓男子搭乘捷運文湖線至西湖站下車,當 時兩人走出車廂後,疑似因人潮眾多擁擠,導致羅姓男子不慎踩到林姓男子的腳,造成他 不滿要求道歉。但羅姓男子不予以理會,自顧自搭上電扶梯後,讓林姓男子不滿,竟出腳 反踩對方腳趾,這舉動讓羅姓男子氣炸,當下強拉他背包,並將人推向欄杆,衝突就此引 爆。 當下捷運站務人員上前關心並協助了解狀況,林姓和羅姓男子均要求報警,並於警方到場 後稱要提出告訴。員警依規定受理後將兩人依法送辦,經士林地檢署偵查後均起訴。 全案移交士林地方法院審理,林姓男子於開庭時稱,自己當時是沒有踩到對方的腳,是「 假裝要踩」,而羅姓男子也表示自己拉住林姓男子並無妨害自由意圖,是希望他「給一個 說法」,屬於正當防衛。對此法官認為,勘驗捷運站內監視器,林姓男子當時確實出腳踩 了羅姓男子,而羅姓男子稱正當防衛,但侵害早已過去,無防衛可言。綜觀上述部分,依 強制罪分別判處林姓、羅姓男子拘役10日、30日,可易科罰金1萬、3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 。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https://news.tvbs.com.tw/local/2314088 6.備註: 小學生吵架 童心未泯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11.72.53.14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00730276.A.EE1
liuchehsiao: 沒空 111.240.216.93 11/23 17:05
RRADA: 真的是小學生 36.225.71.148 11/23 17:05
i19890813: 說對不起 不會說沒關係哦 1.161.180.207 11/23 17:05
zxc8424: 台灣人撞死人都不會道歉了 踩個腳而已118.167.175.185 11/23 17:05
ianlin1216: 沒砍人已經很客氣了223.137.153.147 11/23 17:05
lutano: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223.137.153.147 11/23 17:05
hirok: 是不是沒槍阿? 61.220.75.127 11/23 17:06
imlucky: 馬來人是怎麼被砍死的 42.77.90.218 11/23 17:06
Ayasaki0916: 互相踩腳125.227.113.158 11/23 17:06
NITERRO: 快被踩到就要推開了,所以反應要快 42.76.225.27 11/23 17:07
alex00089: 玩起來了? 223.139.211.21 11/23 17:08
muiwo: 是這個包養平台 223.139.211.21 11/23 17:08
jerrylin: 一堆幼稚鬼 36.233.107.107 11/23 17:12
midon: 這種怪人很多,有次捷運進站人不少,前面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midon: 一個邊看手機邊慢慢晃,跟前面的人離很遠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midon: ,我就走到他前面上手扶梯,然後他就硬是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midon: 走右邊擠進我的前一格,重點是他還很肥...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sunuzo: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midon: . 223.137.116.34 11/23 17:12
etop: 猜拳採腳嗎 36.230.238.110 11/23 17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