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386036 (骷髏怪)
標題Re: [請益] 外地房仲兼屋主?
時間2024-01-12 09:25:06
不動產經紀條例我不確定有無規定
但我知道信義跟永慶內規都有
員工跟直系配偶,售屋只能給公司專任
購屋跟其他公司也要報備
另外不管在職,離職,還是任職房仲,都必須告知屋主或買方,購買人或代理人曾任職過
或在職
我跟其他加盟店買過房子,遇到屋主有房仲經歷
也是要我簽已知悉屋主任職過房仲,有不動產營業員證,還是願意購買
不過會介意的我沒猜錯,不是介意身份
是介意這樣為何要給仲介費
或者是屋主是房仲就要賣低於市價
不然說真的屋主是誰只要房子你可以價錢可以 很重要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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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sdhpipt: 我之前賣舊家 買家就是永慶某房仲的弟弟 確實要揭露沒錯01/12 09:40
→ sdhpipt: 我當時是無所謂 反正誰出最高就賣給誰 不透過房仲自己找01/12 09:40
→ sdhpipt: 來的買家 通常都出芭樂價 哈哈01/12 09:41
→ sdhpipt: 不過我是賣老公寓啦 因為整修裝潢費用高 所以自用型買家01/12 09:41
→ sdhpipt: 都會把裝潢成本扣出價 也許是這樣吧01/12 09:42
推 lutano: 演藝圈一堆包養好嗎01/12 09:42 推 k0939770752: 避免糾紛,不然買賣方不想買想違約就開始借題發揮了01/12 09:56
推 copyii: 請問為什麼在職/離職/任職 房仲 需要告知對方?自住不行嗎?01/12 12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