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與一位手足打算合買母親名下的透天(各一半產權),預計用現金1000萬元買下(各 付500萬),三人名下無其他房產。 隔壁相同物件今年賣了3000萬(市價),但他的屋齡大概年輕50年XD。 因家有不肖子孫,故目前不打算走繼承。 房屋資訊: 母親於民國97年購入,當時的買價約950萬,地坪33坪左右,目前的屋齡約60、70多年。 當時有在玉山銀行貸房貸,約在民國100年時已繳清。 我看了今年的地價稅單,地坪104平方公尺,公告地價130萬,稅率10%,總繳金額1.3萬。 房屋稅只知道今年共繳600元,房子有租人且有做營業登記(房客是非營利事業組織), 用3%稅率回推,房屋現值大約2萬。 目前遇到以下問題: 1.母親的買入價認定問題: 母親已找不到當時的買賣合約及銀行清償證明等文件。 今天有去玉山銀行問過,但銀行表示因為已清償完畢,故不會留存相關文件,且因為之前 已有申請過清償證明,因此再申請一次也只會有已清償等字眼,而不會有金額等資訊。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方法能證明當初的買入價為何? 2.如果真的找不到任何購入價的合約,那賣房的稅應如何計算呢? (依母親的購入時間應該屬於舊制) (1).土地增值稅:依購入及賣出的土地現值差額,乘上指定稅率得到應交稅額。 =》應該用不到當時的買入合約。 (2).財產交易所得稅: 土地所得免稅。 房屋所得,如果真的找不到買入合約,是否變成要用買入時的土地及房屋現值作為成本? 不過買入時,房子已經50、60年了,現值應該也不高了,再加上目前房屋現值僅剩2萬( 如果我沒算錯的話)。 那房屋所得稅是否其實也很少? 3.目前會想用買賣方式購入母親名下的房子,主因為怕未來如果要轉賣的話(目前不打算 賣,只是以防萬一)我的購入成本會變成母親買房時的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,導致有高額 利得所導致的高額稅要繳。 但目前有查到資料,受贈舊制取得的房屋,則受贈者賣房時,一樣適用舊制。 如果依第2點計算,主要要繳的稅只有土增稅(如果房子沒有重蓋),那麼用母親每年244 萬的免稅額分割不動產產權並贈與給我的話,是否也是可考量的作法? 但風險可能就是未來租稅制度又變了,或重蓋房子,導致房屋現值增加至使房屋利得增加 ? 再麻煩大家幫忙解惑,謝謝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7.51.89.10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ome-sale/M.1702558332.A.139
a765432112: 終於發對地方了,CFP房屋方面幫不了,這裡高手雲集 12/14 21:13
licochen: 12/14 21:42
prostar: 舊制的算法稅很低。併入所得計算。母親應該不用繳稅 12/14 21:59
prostar: 土地增值稅要繳。可以用一生一次減少 12/14 22:04
a765432112: 這不就兩篇專業回答了 12/15 08:03
peoples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 12/15 08:03
s874140725: 1.通常找不到買入價的話, 會選擇用房屋評定現值乘上 12/15 08:27
s874140725: 比率(各區域不同要查),然後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的財 12/15 08:27
s874140725: 產交易所得計算。 12/15 08:27
s874140725: 2的話同1 因為舊制房地產 土地免稅,只有房屋課稅, 12/15 08:28
s874140725: 所以可能變成所得金額不會太高 12/15 08:28
wilmer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12/15 08:28
s874140725: 3.受贈取得的房屋 我記得是要夫妻受贈才有適用,一般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長輩贈與給小孩子的,會直接轉變成新制 非常不划算,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所以如果考慮到您說的有不肖子孫 不考慮以遺產的形式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的話,您就只能做買賣的方式,如果價金沒有很高,頭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期可以以免稅贈與的形式處理,後續再跟銀行借貸,這 12/15 08:31
badlip: 身邊有朋友被包養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樣子房地合一稅的部分 成本就不會偏低 12/15 08:31
s874140725: 補充一下好了 舊制土地不課所得稅 是因為有土增稅先 12/15 08:34
s874140725: 課徵了 所以嚴格來說舊制房地產交易 是土增稅加上房 12/15 08:34
s874140725: 屋的交易稅 12/15 08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