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olivezoo (橄欖動物園)》之銘言: : 是這樣的,原本打算在台北定居,所以買了一間小兩房的預售屋A,成交價1465,預計202 : 5年7月交屋,但後來決定留在台中,最近買了一間新的預售屋B,成交價1968,預計2028 : 年交屋 : 我的疑問是,如果我想要使用重購退稅的話, : A房交屋後,我先自用,等B房交屋後,我再把A房賣掉,這樣我能拿回A房賣掉的增值稅嗎 : ? : 謝謝各位大大! 原則上 A交屋之後 你要有自住之事實 現在重購退稅抓的比較嚴格 所以你交屋之後就要把戶籍放進去 然後有正當的使用水電家具進出等等之類的狀態 B預計2028年交屋的話 你可以考慮 B交屋之後 裝潢完搬過去 再賣空屋A 可以先買 後賣 2年內 也可以先賣 後買 2年內 先賣的話,你就要保證賣掉之後2年內預售屋交屋 以上 祝,重購退稅順利 但退的不是增值稅 是 房地合一稅 -- -----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常見問題【丸在房地產&稅務相關補帖】 https://waninhouse.tw/tax/house-and-land-transactions-income-tax/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61.228.78.15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ome-sale/M.1701964190.A.4F1
olivezoo: 謝謝大大解說!! 12/07 23:51
cutesuper: 你或配偶戶口 一定要在A屋賣掉一年前放最保險 12/07 23:58
olivezoo: 單身狗只有自己的名字放戶籍:( 12/08 00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