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oberon1013 (破420了.)》之銘言: : 在板上強調很多次了 : 雖然推文內偶爾會有一些"法學專家"反駁 : 但我是拿內政部公布的公版契約 : 第十三條 任意終止租約之約定 :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,除依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規定得提前終止租約外, : 租賃雙方□得□不得任意終止租約。 : 這裡勾選得任意終止契約 : 這樣不就好了 : 房東哪有再怕房客中止契約的 : 都馬是房客怕房東隨時收回去 : 阿你說房客看了這個後不租 : 那就不要租阿 : 當然我勾選後會寫附屬合約 : 這時候雙方約定事項再記載就好 : 而附帶條件的記載就是讓房客安心 : 只要雙方配合我們也不會隨便終止契約 : 不知版上法學專家如何看? 任意中止契約的權力 要嘛有,要嘛沒有 中間沒有模糊空間 被你什麼約定事項記載 就呼嚨過關的房客 大概就是笨吧 : 另外如果做出租隔套 : 一定要電子鎖,大門跟房間門 : 不但有質感,而且租霸就直接停他的卡就好 : (當然合約裡面要先記載) 合約如果還沒有中止 你是無權停卡的 一樣的邏輯, 會跟房東簽合約還沒中止 房東就有停卡權力的房客 大概就是笨 而且我也很懷疑 要怎麼主張停卡後 無礙於房客行使房屋的使用權 : 你說要告? : 來告阿!!! 房東只要上法院 基本上就是輸一屁股 因為最少半年租金收不到 所以版上的討論都是以怎麼 不上法院為原則 如果你不怕上法院 其實就沒啥好討論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36.231.87.22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ome-sale/M.1700628445.A.E28
s8752134: 年繳, 真的可以省很多問題. 11/22 13:56
s8752134: 一個正常工作幾年的租客, 年繳不起租金? 這種我也不敢租 11/22 13:57
s8752134: 重點還是讓房子本身的條件同比區域是有競爭力的 11/22 13:57
s8752134: 才有挑租客的本錢 11/22 13:57
alfi2016: 房東有的是時間 正常房客比你還怕跑法院 11/22 14:18
wiimas: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11/22 14:18
leptoneta: 會當租霸當然是不正常的房客 不怕你拖時間 也不怕訴訟 11/22 14:39
leptoneta: 房東唯一有用的手段是去公證租約 11/22 14:40
leptoneta: 但是房東又不想讓政府抽稅 政府自然懶得管你 11/22 14:43
mimily0504: 公證非常沒用喔,到期才能申請強制執行,沒到期還是 11/22 15:28
mimily0504: 要訴訟 11/22 15:28
Branlli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11/22 15:28
alfi2016: 不正常房客找外勞去處理便宜又好用 11/22 16:31
alfi2016: 暴力不能解決問題但是可以解決租霸 11/22 16:31
chouwang68: 為什麼總會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幻想犯XD?!債編租賃章 11/22 17:15
chouwang68: 節才四十幾條,認真讀一次不需要多少時間,你這些奇 11/22 17:15
chouwang68: 奇怪怪的幻想全部都會得到解答。至於看不懂,看不懂 11/22 17:15
Cinedt: 問卦:有包養SD的卦嗎 11/22 17:15
chouwang68: 就對了,不然我們從高等教育開始十年寒窗是為了什麼 11/22 17:15
chouwang68: ?!為了白送啊XD。 11/22 17:15
DeathStarDS1: 法律不行就一刀下去好了 11/22 17:17
chouwang68: 呃,打錯篇了,加魔不要扁我,歹勢歹勢。 11/22 18:02
krf08: 租給非法外勞,然後找移民局就好了。移民局會幫你遣返不必 11/23 12:51
Drither: 隔壁桌好像是包養SD在見面XD 11/23 12:51
krf08: 上法院 11/23 12:51
krf08: 上法院房東合約本身如果違法,還會被作廢 11/23 12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