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共有人甲、乙、丙、丁各持份4分之一 甲急賣,想跟乙丙講 甲價金分少一點 乙丙分多一點 這是不是要另寫合約,因寫 我簽的合約只有總銷售金額 一、增值稅是不是也是分開計算,因為有繼承甲、乙、丙 增值稅都不相同 二、丁不簽 所以他的仲介費 是不是 甲乙丙要付 詳細價金分配是不是要另立合約,還是履保簽約時會詳列 講益有同經驗的先進 能指點一二 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12.104.148.13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ome-sale/M.1699759262.A.E61
Yishanhuang: 丁不簽還是要扣仲介費。 11/12 11:23
rafaiero: 這樣不就只賣3/4? 11/12 11:31
Yishanhuang: 不會呀 11/12 11:33
kevinjl: 丁不賣,那來仲介費? 11/12 11:33
Yishanhuang: 我覺得在丁不同意的狀況下 11/12 11:36
grado0802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1/12 11:36
Yishanhuang: 要多給錢另外寫合約私下處理就好 11/12 11:37
Yishanhuang: 不然有得吵 11/12 11:38
Yishanhuang: 我沒處理過履保QQ 11/12 11:42
Anyotw: 丁就沒賣哪來中介費 11/12 11:44
pony3800: 丁沒有同意。「好像」就不能跟他收仲介費。如果丁行使優 11/12 12:14
smilejin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1/12 12:14
pony3800: 購權,仲介就白忙一場 11/12 12:14
jerryjayg: 權利多少履保入各銀行就多少,甲要另外給錢是另外合約 11/12 12:34
jerryjayg: 吧 11/12 12:34
wsx1983: 丁沒賣,不是只賣3/4而已嗎? 11/12 13:00
seastar1987: 丁沒賣怎麼可能賣全部?你怎麼有這想法 11/12 14:53
qusekii: 亞洲最大包養網上線啦 11/12 14:53
SiaoBen1996: 要用土地法34-1 處理 建議還是找懂的律師/代書 11/12 15:37
Yishanhuang: 查前文原Po應該是乙丙,這個給仲介代書處理就好啦。 11/12 16:19
Yishanhuang: 反正費用都分攤四分之一 11/12 16:25
Yishanhuang: 付錢給人辦輕鬆一點,不然你要自己去提存嘛XDD 11/12 16:25
Yishanhuang: 這個在外面問要錢,所以沒什麼人回。 11/12 16:30
Y949731: 我哥上包養網被我抓包.. 11/12 16:30
cobrabaton: 只有賣的錢分四份,其他費用要賣的人分 11/12 22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