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與另一半一同在看房, 由於之後房貸會共同負擔, 因此考慮共同持有 想問的是買房時就登記共同持有, 還是買房時先登記一個人, 等之後再變更為共同持有 呢? 由於雙方皆非首購, 假若登記時就登記為共同持有, 除了銀行審核貸款時會較困難外, 另 一半也需當連帶保證人, 但若她身上也有貸款的話, 是否會無法當連帶保證人呢? 而假若是先登記在我名下, 等之後再變更為共同持有, 除了配偶間贈與財產免課徵, 也可 不課徵土地增值稅, 但還是要繳房屋契價的6%契稅 想請問上述要怎麼操做會比較好, 先共同持有還是後共同持有? 而在繳交的稅金費用部 份, 那一個方案會繳的比較少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03.187.129.6 (新加坡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home-sale/M.1699585188.A.2A8
NTU303150195: 爬文好ㄇ 11/10 11:09
Clever888: 爬過了, 沒有人問過這問題啊! 11/10 11:11
panda04056: 婚後還共同持有,有什麼好處嗎?爬文一定叫你不要這樣 11/10 11:16
panda04056: 做省事 11/10 11:16
yusingfong: 共同持有另一半同時有貸款,會受央行信用管制影響第 11/10 11:17
sunuzo: 真的有這麼多人在找包養 11/10 11:17
yusingfong: 二戶成數限制,如是要拉高貸款額建議一人持有另一人 11/10 11:17
yusingfong: 擔任連帶保證人,再使用預告登記的方式讓未有產權持 11/10 11:17
yusingfong: 有人有一個保障 11/10 11:17
maxcockroach: 預告登記 11/10 11:21
panted: 我想原po的意思就是[我就是要共同持有],我沒有要聽什麼共 11/10 11:31
UNIQC: 有人可以分析一下包養平台的差異嗎 11/10 11:31
panted: 同持有不好,銀行什麼什麼會怎樣的,原po就是要共同持有 11/10 11:31
bjqs0827: 婚後買共同持有意義是? 11/10 11:32
NSYSUEE: 一點意義也沒有,高興就好囉 11/10 11:33
panzer1224: 脫褲子放屁還佔首購名額 你開心就好 11/10 11:34
flexin: 婚後買的,幹嘛共同持有= .,= 11/10 11:40
dewaro: 那個包養網人最多XD 11/10 11:40
Clever888: 我沒有不想聽共有持有的不好, 只是有先網路查過 11/10 11:41
Clever888: 來這裡請益查了後也不太了解的部份..另外文章有提到 11/10 11:42
Clever888: 雙方皆非首購 11/10 11:42
chouwang68: 其實不是沒有實益,但是說下去擋人財路。 11/10 11:46
kkjjrtlym: 另一半決定就好 他開心最重要 董?? 11/10 11:58
Elfego: 我妹上包養網被我發現= = 11/10 11:58
aq2272353712: 婚後就雙方都有份,不需要再做一次共有,然後2個都 11/10 12:01
aq2272353712: 是欠債人,再買再貸銀行會降成數,利率先加上去在說 11/10 12:01
aq2272353712: 至於爬文,你不用腦,爬100篇也沒用,這麼基本問題 11/10 12:02
aq2272353712: 很多都有講 11/10 12:02
aq2272353712: 我隔壁同事只要看到已經有貸款,保人會再請你多填一 11/10 12:04
Nicodim: 隔壁桌的人竟然在討論包養... 11/10 12:04
aq2272353712: 個,又不是笨蛋你都欠債,然後再二呆,神經,不讀書 11/10 12:04
aq2272353712: 下場 11/10 12:04
simongarden: 婚後財產就共有,弄這個是嫌買房太簡單是嗎 11/10 12:04
Taiwanwolf: 婚後共同持有應該是基本題吧 11/10 12:09
Zexion: 你要簽的婚姻協議書吧,順便把離婚的先準備好 11/10 12:18
Foning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11/10 12:18
miauah: 就不要共同持有啊,最佳解是買兩間,夫妻各一間 11/10 12:26
draving: 還要考慮房地合一稅 11/10 12:26
una283: 既然各自出錢彼此都不要互佔便宜 11/10 12:28
bettybuy: 蛤所以是已經結婚了?那為啥還要共同持有? 11/10 12:28
bettybuy: 乾脆預告登記不是比較省事? 11/10 12:28
AKNY: 樓下被包養 11/10 12:28
bjqs0827: 擔心將來離婚就是金流收據都留著就好 婚後法律認定就是 11/10 12:32
bjqs0827: 共同持有了 11/10 12:32
ReiFan: 共同持有是有優點的只是很多人認為弊大於利 11/10 13:46
ReiFan: 當然絕大多數很會算的人都會說 虧爛 完全不划算 11/10 13:47
hcdee90: 好奇除了防止偷賣跟安心感之外,共同持有還有什麼優點嗎? 11/10 14:07
mysister: 現包養都上檯面了嗎 11/10 14:07
AMDsucks: 婚後財產不用擔心, 新青安先買老婆, 以後再拚第二屋 11/10 15:02
panted: 我想原PO只是要表示,出現在權狀上面的共有,法律共有則是 11/10 17:00
panted: 另外一件事情。當然只要一旦走上法律,權狀的名字不重要, 11/10 17:00
panted: 因為在法律上你就是共有 11/10 17:00
wseedw: 如果有人持有,另一方先過世,那算遺產的時候會把房屋的一 11/10 18:27
cir72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11/10 18:27
wseedw: 部分列入嗎 11/10 18:27
kagaya: 不要共同持有 其他隨便… 11/11 08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