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告後即起實行該交易文變革,公告如下: 刪除 板規 1-1-3 「交易內容不得重複」 之規範。 但不溯及既往,本公告前之違規仍按舊有規範處分。 原 1-1-3 規範改為原 1-1-4。 ◎理由: 經板主群討論後認為,本板已經限制 1-1-2 10天交易文內額度只有1篇, 再去限制重複品項過於嚴苛。 但商家開張推廣仍適用板規1-9「自家」之相關規範。 如果後續有衍生什麼問題,板主群會再來修正。 -- 1-1-3 交易內容不得重複 同一品項、事件只能PO一次,包含賣場連結內容物, 無論任何理由皆不能「重新PO文」、「換ID發文」以及「找人代發」。 長期販售商品請發[自家]文,受板規1-9規範。 -- 百年一悟月澄江,始覺紅塵道路長; 慣笑痴人多狂狷,賢愚今古共茫茫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11.255.118.1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Tainan/M.1703996095.A.FA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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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etiris: 推 辛苦了 12/31 13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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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owme: 推,謝謝版主 12/31 19:48
batis: 推 01/01 12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