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伯我覺得台灣被一群左膠搞得不倫不類 明明國家走向應該要全民備戰 結果修一堆承平時期的左膠法律 好比這個 菸害防制法 第 16 條 未滿二十歲之人及孕婦,不得吸菸。 未滿二十歲不能抽菸 但18歲就要服兵役 可能就要上戰場 修但幾類 那這不就是 18歲可以拿槍 但不能給他拿菸?!?! 是怎樣 給他槍枝沒問題 給他香菸太危險?!?! 大家有沒有 越想越不對勁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203.75.79.4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Gossiping/M.1728904556.A.9A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