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ppon: 還要騙超過一億才能關五年 中間假釋可能不到五年 打假球吧 07/12 19:24
→ ppon: 騙個幾十幾百萬早就都該抓去關了 還在一億 真是笑死人 07/12 19:25
→ ppon: 詐騙買一堆廣告 娛樂城百家樂虛擬幣投資代操 一群垃圾不務 07/12 19:27
→ ppon: 正業 為什麼不調高最低刑責 看起來做這行的都政黨自己人 07/12 19:27
→ ohyakmu: 最重12年,法官只會判12週吧 07/12 20:57
推 qxxrbull: 最後也是只有車手和取簿手被判刑 因為真的人都在海外 07/12 21:00
→ temu2015: 業者防詐造成客戶或第三者損失,免賠?那防錯人呢? 07/12 21:10
推 redorange: 500萬3年 vs 1億5年 騙越多越划算 07/12 23:40
推 starchiang: 最輕幾年,說一下 07/12 23:43
推 svcc: 不是有人說判太重了 嘿嘿 07/13 00:07
→ cityport: 最重不是最輕..給台灣恐龍自由心證的機會一樣會縱放 07/13 00:35
推 fastfu: 重點不是最重判幾年,重點是最輕判幾年 07/13 00:46
推 Sex5F: 終於有進步 07/13 01:35
推 yummy8765: 5年以上真的滿重了,過失致死好像都沒那麼重 07/13 06:26
噓 billy1011: 詐騙犯唯一死刑會不會比較乾脆 07/13 08:59
→ bnn: 核心條文是詐騙集團被凍結的帳戶金額 政府須發還 07/13 09:39
→ bnn: 然後還有"網路平台需落地" 數位中介法找到處偷渡 07/13 09:41
→ cityport: 網路廣告平台不落地政府能怎樣?? 網路長城架起來?? 07/13 09:58
→ cityport: 第57條簡直笑死人..不落地刊登政府公報? 不依我你壞壞?? 07/13 10:02
→ cityport: 給紙老虎裝假牙..還不如一隻貓 07/13 10:06
推 JackelLee: 回s大,最低從1年提高到3年,有法律常識就知3年以上重 07/13 11:11
→ JackelLee: 罪,就沒有判緩刑的適用,給推動修法的在野黨給個讚! 07/13 11:11
→ passenger10: 1億5年好像蠻划算的 都可以買幾棟房子躺平了 07/13 14:43
推 cytochrome: 桃園地方法院會說:「不是詐騙,是不小心把存摺和金 07/13 16:57
→ cytochrome: 融卡放在別人那邊忘記帶走而已」 07/13 16:57
推 milk7054: 詐騙養活多少政客跟公關公司,當然不能苦了大金主 07/13 17:02
→ vincent0130: 上面才一篇問怎麼開實體帳戶的又講不出理由還自刪 07/13 18:07
推 timsky: 沒有死刑都是假的 07/13 18:08
推 hanbur: 官員說謊無罪,這個罰這個罰三億,怎麼青鳥沒抗議? 07/13 18:52
推 legendrl: 立法院不意外;選前說詐騙多,選後…唉 07/13 18:53
→ peter98: 最"重" 07/13 22:45
→ KY1998: 送中國比啥送回台灣無保飭回有用多了 07/13 23:31
推 Kazamatsuri: 上面那篇應該是因為誤會薪轉戶的定義而自刪的吧? 07/13 23:55
噓 LTpeacecraft: 賣帳號的初犯,是幫助詐欺,行情就是半年徒刑,自 07/14 07:20
→ LTpeacecraft: 己想像為什麼大概率被抓還這麼多人賣的原因 07/14 07:20
→ LTpeacecraft: 台灣的犯罪成本真的太低太低了 07/14 07:20
→ labell: 不錯 07/14 10:10
推 lantimes: 死刑才有用 07/14 11:00
→ Kazamatsuri: 所以其他國家賣帳號的判刑多少? 07/14 12:52
推 milkteafood: 最低十年再來 07/14 16:18
噓 mayberuey: 不夠重!詐騙集團沒在怕 07/14 17:23
推 x2206223: 好了啦 PTT只認同唯一死刑 07/14 23:07
→ Kazamatsuri: 那就請國會最大黨繼續推動修法啊~ XD 07/14 23:11
→ linzhouma: 但是一般都不會罰到最重 07/15 17:51
噓 LTpeacecraft: 幹嘛擋人財路,被騙也是學到經驗的一種方式,個人 07/16 07:39
→ LTpeacecraft: 相當支持這種財富重分配,付錢買經驗 07/16 07:39
推 Kazamatsuri: 但很多_被騙不會檢討自己而是一股腦罵政府打詐不力 07/16 12:45
→ Kazamatsuri: 這種人下次還是會被騙根本不會想要動腦學經驗 科科 07/16 12:46
→ pippen2002: 不夠重!詐騙集團沒在怕 !等我當部長馬上改!! OK! 07/16 14:15
噓 barkids: 門檻一億?不如引進公開鞭刑還比較實際,選你們是來做秀 07/17 15:28
噓 coldness88: 才12年又不提高最低刑期 07/23 16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