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大家好, 本局昨天星期一寄發了一張取消禁背支票(有2條平行線),遭該民眾的母親拿走。 明天將要去銀行辦完所有遺失支票的手續跟流程,請問這樣子還要去警察局報案嗎? 我們寫了遺失票據申請書及止付通知, 預計明天要再填寫法院公示催告聲明。 這樣子我就要準備法院規費2000元及登報費用 大概多少錢呢? 感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org.tw), 來自: 101.10.107.5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ptt.org.tw/Bank_Service/M.1697724027.A.D03
PitzMan: 該民眾母親有沒有要歸還給該民眾?沒有的話提告侵占罪?... 10/19 22:47
iueeng: 原po開頭寫本局,表示你們就是政府單位,這種你問自己局內 10/19 22:50
iueeng: 前輩有沒有類似前例或是平行同等單位有沒有相關同仁處理 10/19 22:50
iueeng: 過類似事情,或是相對應的法務 10/19 22:50
PitzMan: 政府機關這事很麻煩... 10/19 22:53
MIJice: 是這個包養平台 10/19 22:53
PitzMan: 應該要上簽請示鈞長如何處理;然後可能要另發函給該民眾 10/19 22:55
PitzMan: 母親(催告?)... 10/19 22:55
PitzMan: 簽可能須會辦 法務室,請法務室出具法律意見... 10/19 22:56